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

「想」與「應」

今天的讀經圍繞著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誡命的金科玉律,「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10:27) 馮神父在講道中特意提醒我們感官世界包羅萬有,若然我們過份追求味覺、視覺、聽覺等的刺激,為要滿足慾望,人將會失去本性;或許在感覺心虛時才會意識到自己走歪了。他舉了一個七十年代的香煙廣告 (Winton)為例子,這煙草商決意把耳熟能詳的口號「想做就去做」改為「應做就去做」,「想」與「應」的分別在於人是否在官能刺激的背後能自我檢討,良心的呼喚讓我們洞悉欠缺。這改變意味毅力的重要性,天主的話「就在你口裏,就在你心裏,使你遵行。」(30:14) ,我們又能否貫徹始終?

下午的記招我被臨時拉夫做了司儀,我雖然十萬個不願意,由「不想」肩負這擔子到最終「答應」了,原因是老闆問及我邀請了甚麼媒體,我說不清楚。他再趕問記招的程序如何,我說沒有參與討論,只是來set場而已,若然我準備要做司儀也不會穿上T-Shirt和波鞋,當真把他氣死了。我說完這堆廢話後,已即時意識到自己並沒有盡好職責,因著老闆善意的一句話「妳若然唔想做(司儀)就我來幹好了」,令我改變初衷。

我當這個司儀僅是合格,在記招前與呂教授的一席話卻教我難忘。當時教授正細閱一個宗教講座的海報,我好奇地問教授:「你是天主教徒嗎?」教授示意「不是」,我遂說「基督教?」教授回應說:「我沒有宗教信仰」我再問:「為何我感覺你是天主教徒呢?」教授回應說:「我喜歡《瑪竇福音》,這部福音曾啟發了我…..(而事實上我並沒有閱讀過教授的著作)」因著教授清楚道出《瑪竇福音》而不是《瑪太福音》,我順道介紹《瑪竇福音》是寫給猶太人的書,《馬爾谷福音》則是為外邦人而作......這是我身為一個天主教徒應向他宣講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