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8日星期日

聖善的祈禱

七月份最後的一個主日,我在感恩祭後辦修和聖事,領洗11年首次單單就自己的工作和職務作省察,在整個告解過程中,我不斷痛哭,就如在一面鏡子前看見了自己。我明顯地犯了第四誡,下屬對上司不盡忠職守,我不僅因私心聘用員工,到事情無法收拾便推卸責任。那有一個員工自己管不著下屬,竟要求上司監督著他們呢?馮神父直斥我公、私不分,督促我要以智慧果斷地作決定,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神父一而再勸勉我要放低,我把亡羊帶回羊棧,已完成了基本的責任。在公、在私、在信仰的路上都要劃清,混為一談只會令我亂了陣腳。令我最感動的是神父承諾連續七天會為我祈禱,我明白今趟的挑戰或許有更深層的意義,求主讓我擁有智慧和聖善的心,好能辨識這是否我值得委身的地方。

神父在講道中首先問我們「聖經是甚麼?」我們可以用一個字來形容,就是愛。天主因著愛召訪人,人以愛還愛作出回應,天主與人的對談就是祈禱。神父再問我們與天主祈禱的質素如何?我們有否聽到天主的召叫,勇敢地去回應?祈禱是尋求天主的聖意,感受天主的愛。
祈禱要有恒心、虔敬,意向要純潔,鍥而不捨地去求,天主才會俯允。最後神父勸勉我們要為罪人的皈依而求,為世界的需要而求,一切如《天主經》所言,「願你的名被尊為聖!願你的國來臨!」(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