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要怎樣?

我今天稍為晚了一點下班,竟給我遇上一位舊同事,大家多年沒有見面,樣貎依然。在踫面的一刻,他即時向我透露接替我職位的印度籍同事辭職,決定跟隨丈夫離開香港,回老家去了。今天的福音講述天國來臨時的景象,兩度提及「一個要被提去,而一個要被遺棄」(路17:34, 35) ,究竟到了天國是那被提去、還是那被遺棄在人間的那位呢?是對是錯,一時間很難分辨。但肯定的是「不論誰,若想保全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凡喪失性命的,必要保存性命。」(路17:33) 我都是挺起身,抬起頭,隨遇而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