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

靈燈

今早與Louis到赤柱購物,遇上一頭與蒙古犬很相樣的高加索犬叫Ben,牠七個月大已近40kg,與我十分投緣,及後發現牠是報紙檔主的狗兒,年紀小小已懂得待客之道,是名符其實的狗店長。耶穌在今天的福音中有一發人深省的提問,我們拿燈「不是為放在燈台上嗎?」(谷4:21)耶穌是我們燭照心靈的明燈,助我們驅除黑暗,在祂的光照下看透隱密的事;所以我們不可能把燈放在斗底或床下。話雖如此,我們懂得以主的標準去衡量人與事,以祂的尺度去生活嗎?連狗店長也曉得招呼客人,作為基督徒的我又懂得自己的使命嗎?我只知道要讓他人在我們身上看到主,同頌主恩,我才能獲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