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

慈善的事(格後8:6)

書展將近,我有一連串的事務要籌劃,卻惹來一位不速之客,這是一「目標」廣告商,他借辭送來試用禮品,硬要我們代為派發,既不打算支付分文廣告費,更强迫我們要標誌他們的商標作鳴謝,這是完全的不平等條約,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要接受。

看過今天的讀經,當中有一警戒的話,天主會以「別人的熱情來試驗你們愛情的真誠」(格後8:8),噢! 我就把這施與美其名是幹慈善事業。天主無分彼此,祂「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5:45) 我該學習祂的成全,甘願付出,不要斤斤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