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上主必救助精神痛苦的人

今天的彌撒是何神父主禮,他在講道中開宗明義指出《福音》中的法利塞人與稅史是要我們明白祈禱的應有態度,並不局限於滿招損謙受益的教導。我著眼的是選經中的一節,「凡誠心誠意恭敬天主的,必蒙接納」(35:20) ,那有信眾不渴望得到天主的俯允?然而,怎樣才算是誠心誠意恭敬天主呢?

在聖經課堂上馮神父詢間各人,如果有人得罪了你,你每小時都不期然想起這慘痛經歷至少三次,在一天之內你記掛著這事有多少次?即時有人答説72次,我遂想難道你連睡覺也忘不了?不管這回應是否誇大了 ,我在一天之中又有多少次讚美天主?當想到這裡,我深深感受到《福音》中那個稅吏的心情,明白他為何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都不敢,祇是捶着自己的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罷!」(18:13) 我們每時每刻若都只是記掛著被傷害的經歷,心裡充斥著怨氣,又怎會經驗到天主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