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9日星期二

互相控告(格前6:6)

JoJo繼數天前把Louis的眼鏡咬爛,昨天把他的Timberland布鞋咬掉了後腳踭,我與他就開始「互相控告」(格前6:6) ,JoJo最終被Louis掌打了嘴巴。保祿宗徒勸戒我們行不義的人不得入天國,既然JoJo愛亂咬東西是牠的缺點,這犯錯也不會羞愧的東西,我們怎樣控告牠也不會奏效。我要防範於未燃便為牠帶上口罩,是唯一可以杜絕牠再犯的方法。況且,今天經上著「你們為什麼不寧願受點屈?為什麼不寧願吃點虧?」(格前6:11) 我所作的一切只為不想這壞東西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