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

流浪

我在街上流浪了半天,原因是我在吃過早餐後才發現忘記帶門匙,惟有等待Louis下班。慶幸天氣不太冷,不然的話我必定著涼。為了打發時間,我走到理髪店剪頭髪和做焗油,又蕩去西灣河,轉了兩個圏才找著落腳點吃午飯。好艱辛才等到四時,Louis引領我第一次去Gym,由於我未能回家換上運動裝,被負責人白眼,而Louis也被責斥不應教導他人使用健身器材,我沒有人教又怎懂運作喇!話雖如此,我並沒有絲毫不滿或認為自己倒楣,因為我走了數小時路,腳仍是正常,沒有疼痛或過度疲累,被治癒的喜悅覆蓋一切憾事。因著我的一時疏忽而領悟到的自由和平安,「來,我們回到上主那裏去,因為他撕碎了我們,也必要治愈;他打傷了我們,也必要包紮。」(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