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9日星期日

迷航中的明燈

彌撒中心在今天慶祝光榮十字聖架慶日,馮神父提及在神學觀的範疇,客觀事實與主觀體驗往往存在矛盾。十字架是光榮的標記,這是客觀的事實,這光榮要在我們信仰生活中呈現,即在生命中實踐,才是主觀的體驗。這包涵了明白得救的真理,和不斷歸依。

瞻仰十字架,會教我們領悟不同的真理。神父引用《斐理伯書》「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7-8)特別指出三點,(1)聽命:聖子使救恩得以施展;(2)愛情:天父派遣聖子,聖子降生...... 一切都關乎愛;(3)犧牲(父犧牲子,子犧牲自己的生命)。我們要恒常反思,不管是在順境或是在逆境中,也該追尋天主的旨意,尤其在困境中更懂得順應天命,勇敢地去走十字架的路。神父更舉出鮑思高神父的格言,「賜我靈,取其餘」,鼓勵眾人努力為自己、為他人,尋覓救恩的意義。沒有人是單獨地存在,即使在海中浮沉的人,也能啟發岸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