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

伸冤

Louis提議今晚吃燒味飯,我們便走到大街的一所餐廳,我點了乳豬燒鵝飯,餐牌標明是$65,但賬單是$70。當我與落單的服務員查證,她推說收銀機標價是$70,她無法修改。在爭論之際,另一銷售員回應$65是外賣價,又有一銷售員說燒鵝要加$5,藉口形形色色,分明是不實銷售。最氣憤的是我被經理責罵「唔鍾意可以唔食」,他們連基本的款客之道也漠視,比福音中那「不敬畏天主,也不敬重人」(路18:2)的判官更差勁,究竟真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