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

蕩子的比喻

我今天特別走到慈幼彌撒中心參與主日感恩祭,主禮的神父我不認識,共祭的是袁鶴清神父和梁幹潮神父,梁神父看來精神奕奕,在他手上接過聖體的一刻感覺到一份温暖,一份莫名的觸動,可惜我沒有機會與他打個招呼。

由於安排了候洗者考核禮,彌撒《讀經一》講述達味受傅 (撒上16),《福音》部分是有關耶穌治好瞎子的故事 (若9),奇怪的是劉神父的講道是「蕩子的比喻」(路15),基於讀經台的擴音器出現問題,我們在台下的人根本聽不到神父的講道,我只聽到神父叫我們反思是否如蕩子一樣在危難時才想起天主。

憶記起吳岳清神父在星期三晚曾講解「蕩子的比喻」,他說長子忿怒生氣是正常的反應,試想想分家產是父親離世後才會幹的事,小兒子的要求十分過份,根本沒有放父親在眼裡,父親答應也明確點出他們巳斷絕父子關係。之後,他過著荒淫無度的日子,在耗盡所有錢財後,每個人都要承擔後果,小兒子被迫去放豬,去照顧猶太人認為最不潔的動物,這是多麼可恥的事;更可卑的是他想拿豬吃的豆莢來充饑也不能如願,陷入這絕境中他才想起父親是一座靠山,遂選擇回家去。小兒子經歷了一個重大的轉捩點,可是在這刻他未算是真正痛悔己過。

當小兒子還在老遠的時候,身為父親的竟跑上前去、擁抱他、熱情地親吻他。我深信小兒子在此刻才深深感受到他的不配,由衷地說出「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路15:21)。父親憐憫的心不僅於此,他吩咐僕人給小兒子穿上上等的長袍,吳神父解讀這是要恢愎他猶太人的身份,承認他是自己的兒子;給他戴上戒指是授與他權力,特別是財政上的使用權,因為戒指等同印章,是財富的象徵;穿上鞋是擯棄從前淫亂的生活、愛惜自己的身體。

父親早巳分家,小兒子把他既得的揮霍耗盡,現又從長子的郎中物再獲分配,這樣公平嗎? 最令長子不滿的是父親宰了小肥牛,要慶祝小兒子無恙歸來而吃喝歡宴。吳神父解說以色列人不會貿貿然去花一年時間去「谷」肥一頭小牛,普通慶祝用小羊巳很好了,父親預備小肥牛可能是為大兒子準備婚宴,現在小兒子竟冷手執個熱煎堆。長子發怒,不肯進去參與宴會是可以理解的事。

人們在這種情況下,心中不忿是正常的事,吳神父藉此提醒我們在發怒之餘也有另一個選擇,這就是寬恕,體諒父親的關愛,如聖像畫的右下方父親與長子願意與小兒子一起食飯。原來耶穌巧妙地以「蕩子的比喻」回應了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路15:2)。

* 剛剛在 facebook 留意到人們大讚「大眼」的那位神父上載的「浪子回頭」畫,我不是他的 fans 固然不可回應,但總覺得小兒子脫了左腳的鞋跪在父親跟前,感覺有點怪怪的,懺悔是真是假,只有上主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