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日星期六

魚翅的反思

今天收到惠芳轉寄給我的影片Shark Fin http://vimeo.com/6265402 ,真是一個很大的提醒!魚翅是我喜愛的一種食物,特別是潮式濃湯魚翅。若然不是看了這影片,我沒想到連鯊魚媽媽肚裡的小鯊魚也曾成為了我的食物,令我最心痛的是看見捕魚的人把鯊魚的鯺切去,然後把牠們的屍體拋回海中的一剎,因著人的操控海中霸王竟成為其他魚類的食糧,生命的尊嚴在那裡,難道就是大自然弱肉強食的現實?我們連小小的鯊魚也不懂珍惜,尊重牠們的存在價值,在復活節談關愛不是徒然的嗎?

這影片也令我想起昨天在救主受難紀念典禮中,馮定華神父談及「罪」,在哲學觀點來看,凡不能呈現「善」就是罪。吳神父也曾引述聖奧思定的解釋以三個復生死人的故事論及「罪」,現記述於下。

耶穌復活會堂長雅依洛的女兒 (谷5:41-43)
耶穌拿起小女孩的手,對她說:「塔里塔,古木!」意思是:「女孩子,我命你起來!」 那女孩子就立刻起來行走,原來她已十二歲了。他們都驚訝得目瞪口呆。 耶穌卻嚴厲命令他們,不要叫任何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女孩子吃的。

小女孩的屍體安放在黑暗的房間內,就如人深深隱藏著的罪,其他人雖然無法知曉這秘密,但是耶穌一定知道,我們要讓耶穌走進我們的房間,祂會拿起我們的手治愈我們,當女孩(罪人)走出黑暗後,耶穌吩咐給女孩子吃的,聖奧思定的解釋是團體要支持悔過的人,讓他健康成長。

復活納因城寡婦的獨子 (路 7:11-17)
11 以後,耶穌往一座名叫納因的城去,他的門徒和許多群眾與他同行。 12 臨近城門時,看,正抬出一個死人來,他是母親的獨生子,母親又是寡婦;且有本城的一大夥人陪著她。 13 主一看見她,就對她動了憐憫的心,向她說:「不要哭了!」 14 遂上前按住棺材,抬棺材的人就站住了。他說:「青年人,我對你說:起來罷!」 15 那死者便坐起來,並開口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了他的母親。16 眾人都害怕起來,光榮天主說:「在我們中間興起了一位大先知,天主眷顧了他自己的百姓。」 17 於是,稱述耶穌的這番話,傳遍了猶太和附近各地。

耶穌在納因的城門行了這神蹟,城門是公眾的地方車水馬龍,聖奧思定指這是眾所周知的罪,一人的罪影響了城中的所有人,一大夥人在受苦,而最悲慘的是死者 (罪人) 的母親,耶穌對青年人說要他起來,意即耶穌願意寬恕他。《路加》記載那青年人復生後便坐起來,並開口說話 (路 7:15)。聖奧思定的解釋是青年人開口說話向眾人道歉,犯了罪的我們,即使耶穌寬恕了我們,我們也得向他人向社會親口賠罪。

復生拉匝祿 (若11:17-44)
古代的猶太人在埋葬死者後的第三天會帶備近百斤香料去敷抹屍體,一方面要辟去屍臭,另一方面是確定人真的死去。主耶穌到訪時,拉匝祿巳死了有四天,瑪爾大向他說:「主!已經臭了」,即是沒有希望,巳返魂無術的意思。第三種罪是習以為常的罪,自己巳見怪不怪。這罪引發的惡臭連耶穌也不願走近,只在墳墓口大聲喊說:「拉匝祿!出來罷!」(若11:43) 犯了這罪的人即使得到耶穌的罪赦,他依然看不見,動彈不得,若 11:44形容「腳和手都纏著布條,面上還蒙著汗巾」。這些罪人雖要其他人的協助才能走出黑暗獲得釋放,耶穌向他們說:「解開他,讓他行走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