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

綿羊和山羊

今天的讀經恰似綿羊和山羊的寫照,《讀經一》(肋 19:1-2, 11-18) 吩咐我們不要作這、不要作那,如:不要偷竊,不要欺詐,不要哄騙;不要妄發虛誓,不要欺壓剝削,不可咒罵,不要違背正義,不可袒護窮人,也不可重視有權勢的人,不可毀謗,不可危害人的性命,不可復仇,不可心懷怨恨。鼓勵我們應作的事計有:敬畏你的天主,應愛人如己;應坦白勸戒和依正義審判你的同胞。

福音(瑪 25:31-46)則引導我們切實地去幹,且指出要幹甚麼,例如給飢餓者吃的、喝的、收留無家可歸的人、施捨衣服給赤身露體的人、看顧患病的人、探望在監裡的人…當中有一句令我懼怕的告戒,「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便是沒有給我做」(瑪25:45),這些人將要進入永罰。

我在下班時遇上餵飼 Ginger 小花貓的 auntie,她向我訴苦說在天橋另一邊的三頭花貓情況不妙,因為每天只有一餐吃,且吃不飽,因為慣常餵飼牠們的 auntie去了旅行,貓兒對她這個替工存有戒心,而她亦沒有時間與牠們建立互信的關係。我願意付出,礙於那地方是「援交」熱點,我從不敢走到天橋的另一邊去造訪貓兒,只是有心無力。如果付出金錢能令貓咪們有吃的、喝的、有安全的棲宿地,問題就解決了,我也不會因此而煩惱… 也不怕永罰!

「願我口中的話,並願我心中的思慮,常在你前蒙受悅納!」(詠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