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星期日

傳報喜訊

今天是將臨期第三主日,也稱為喜樂主日。馮神父問我們甚麼聲音或訊息會令我們歡躍、喜樂呢? 是外在的物質酬報,如:意料不到的禮物嗎?在福音中,若翰洗者宣告悔改,這曠野裡呼喊者的聲音會使我們雀躍嗎?神父重申上一個主日的教導,指出悔改是痛悔及定改,悔改永遠是指向耶穌基督,得到心靈上的皈依才是人生命的終向。

究竟人為何需要悔改呢?簡單而言,天主賦予人自由意志去選擇怎樣生活,卻由於人有著原罪的枷鎖,會不由自主地因怠惰、嫉妒、或其他壞思念而絆倒。我們若能坦白承認過錯,甘願悔改遷善,罪過被赦免後如釋重負,遂成為一個純潔的新人,這釋懷後的喜悅才是真正的慰藉,在不知不覺間神父把悔改與喜樂拉上了關係,也順道以《得撒洛尼人前書》鼓勵我們,「你們應常歡樂,不斷祈禱,事事感謝」(得前5:16),時時刻刻與主相偕,全心信靠祂。

「上主的神臨到我身上」(依61:1)固然是欣喜的事,喜樂不僅是上主在我們各人身上的施恩,我們該把自己交付給主耶穌,猶如瞎子被治癒後跟隨主耶穌傳揚福音,安慰一切憂苦的人,幫助他人成聖歸向天主,因為上主「派遣我向貧苦的人傳報喜訊,治療破碎了的心靈,向俘虜宣告自由,釋放獄中的囚徒,宣佈上主恩慈的喜年」(依61:1-2)。如此,我們才能「萬分喜樂於上主,我的心靈要歡躍於我的天主」(依61:10),獲得久持的喜樂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