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0日星期二

公眾利益

今天是甚麼大日子?為何會恭讀《厄則克耳先知書》聖若望拉特朗大殿瞻禮的選經? 或許天使要領我走到另一個境界去反思天主的國度。

昨夜纏繞著我有一個問題,就是行政會議內容應否保密呢?唐英年以關注公眾利益為藉口,認為即使牴觸保密制也決意公開所謂的事實,不管這傳言是真是假,這是公義的行為嗎?難道公眾利益可以凌駕保密原則?我並不苟同只感覺唐英年毫無誠信。然而,我在今天遇上一件事,似乎在挑戰我這思想。事緣我致電聖猶達堂秘書處欲查詢一追思彌撒的舉行時間,我在提供亡者名字及日期後,秘書竟拒絕回答,叫我向她的家人查詢好了,我遂說:「我這位已故的朋友,她的家人在澳洲,我無法聯絡她們,我聽聞這追思彌撒是金神父主祭的,當天有那一台彌撒是金神父主持的呢?」那人回應說:「晚上七時」,我再問:「是在小聖堂嗎?」她依然不願回答。我感覺不是味兒便向一資深教友查問,他按撫我說這是教堂的慣例,秘書處只會提供公開彌撒的資料。我的天呀,究竟公眾利益應如何定位?原則與愛,應如何取捨?

《福音》講述耶穌在聖殿靠近羊池的地方治癒一位癱瘓了三十八年的人,選經中有這一節,「看,你已痊愈了,不要再犯罪,免得你遭遇更不幸的事」(若5:14)。這牽動人心的一節,耶穌在橄欖山上也曾說過類似的話,「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若8:11) 這是耶穌憐憫犯姦淫婦人的教誨。我不禁想癱子與罪婦猶如唐梁對峙,若然兩人都未能虛心受教,再度陷入魔鬼的權下,將來的處境可能比現在更慘烈。這也是我該反思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