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聽從「梅瑟及先知」(路16:29)

在《讀經一》中耶肋米亞先知告戒說:「人心最狡猾欺詐,已不可救藥;誰能透識?我上主究察人心,考驗肺腑,依照各人的行徑和作為的結果,給人報酬。」(耶17:9-10) 這不就是《福音》選經中富翁與乞丐比喻的寫照嗎?

吳神父日前在課堂上闡釋這比喻,勉勵各人縱使未能全心、全靈,務要「全力」去愛上主 (Love God with all your might),盡一己之力去施與是最基本的愛。在世時富翁「奢華地宴樂」(路16:19),他認識乞丐拉匝祿卻沒有濟助他,乞丐惟有期待富翁在桌上掉下的碎屑充饑,也只有靠狗隻來舔他的瘡痍替他治癒傷口,明顯地富翁並沒有履行愛德。之後,富翁與乞丐相繼死去,富翁在火燄中極其痛苦,他看見乞丐在亞巴郎的懷抱,大家卻被一巨大的深淵相隔著,便懇求亞巴郎說:「請打發拉匝祿用他的指頭尖,蘸點水來涼潤我的舌頭」(路16:24)。吳神父提示我們29節與16節相關,所謂法律(梅瑟)及先知是直指「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路10:27)。富翁在世時沒有關愛乞丐,在煉獄時卻祈求乞丐行愛德替他解困,這是可其狡猾欺詐呢?我們在生活中亦為洪溝阻隔著,但愛能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我們願意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