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2日星期日

不同的職份

保祿宗徒在《厄弗所書》中指出上主立基督為萬物的元首,「他於創世以前,在基督內已揀選了我們,為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瑕疵的」(弗1:3),因著主的愛,我們成為了祂的子女。雖然天主不會與我們斤斤計較,大家在主內總有點表示才合理吧!

神父在講道中特別提及信友肩負了基督的君王、司祭和先知的職報。作為君王,我們主要的職責是要懂得管理,包括管理自己的行為及上主交付給我們的財產,不要為渴慕錢財而犯了第十誡「毋貪他人財物」。其次也要擔當司祭奉獻之職,甘於犧牲。作為先知,我們可能未至於可以說預言,神父卻提醒我們起碼要懂得聆聽良心的召喚,這就是先知的聲音,天主的話。之後在行動上彰顯出來,行動可以是靜默的見證,助他人探索;除內顯也可以是外顯,向人宣講。這看似簡單的教導,再次提醒我聖徒的職份,不管我們擔當甚麼角色,有權利亦有義務,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