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日星期五

得救的智慧 (弟後3:15)

我們時常說聖經是天主的默感 (參弟後3:16),原來這是源於保祿宗徒對弟茂德的教導。根據吳神父在課堂上的闡釋,我們通曉聖經,是「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弟後3:16),最終的果效是教我們奉獻自己給天主,擁有保存信仰的智慧,在活出聖言之餘也能導人向善,矯正人們在信德和思想上的謬誤。縱使我們被假基督徒所迫害,我們要「堅持所學和所信的事」(弟後3:14)。

今天我正在埋頭苦幹的時候,Debbie 對我說外出有警察,原來在星期二早上有三位員工同時失去財物,我突然記起事發時我正在參與 Management Meeting 的例會;換言之,當所有 Directors 和 Managers 開會之際,這班小子必定不在崗位上,令小偷有機可乘,亦有估計犯案的人是員工,真是人心難測!

另一大件事是有一位永久會員在 facebook 上留言,說在網上流傳一位自稱在協會工作的人士 (Kennel Career) ,他在私人網誌中記述了一頭 CCCP 貓兒被人道毀滅的事件。以我所知這頭街貓已留院一個月,似乎沒有好轉跡象,獸醫決定放棄牠,把資源投放在其他動物身上。吳神父時常說在適當的時候幹適當的事就是智慧,將貓兒人道毀滅免牠受無謂的痛苦是應行的事嗎? 我又應否在網誌中避談公司的一切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