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7日星期日

不要顧慮

《讀經一》講述厄里叟蒙召 (列上19:16, 19-21),厄里叟要求厄里亞先知讓他先與父母親吻別,然後才動身來跟隨他,而厄里亞應允。在《福音》中,耶穌與門徒前赴聖城沿途施教,在路過撒瑪黎雅村莊 (路9:51-62) 時,有一個人主動要求跟隨耶穌,耶穌回應說:「狐狸有穴,天上的飛鳥有巢;但是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路9:58),就如一盤冷水潑向那人要他知難而退似的;可是,耶穌隨即又分別召叫了兩人,但那兩人要求先盡孝道才跟隨耶穌,一位說:「主,請讓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而另一位說:「請讓我先告別我的家人」,表面上看似沒錯,耶穌卻重申基督徒必須拋棄一切,去宣揚福音才能進天主的國。為何厄里亞答允的事,耶穌會拒絕呢?上主是否有雙重標準呢?

之後,我察覺《讀經二》迦5:1,13-18 似乎給予了我一個答案,天主賦予我們自由去選擇,跟隨耶穌的先決條件是「愛」,「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在《福音》中的那三個人雖然承諾要追隨主耶穌,但是他們可能仍被世俗的事所纏擾,尚未能實踐愛主愛人的道理,與厄里叟先知意志堅定是有差別的。疑團解開後我便起行往旺角參與聖保祿堂的主保瞻禮晚宴,在慈幼靜修院門外我遇見一個怪人,看似是癮君子,他走起路來左搖右擺,正撲面而來,我避開了他。在上了巴士後我發現這人倒臥在馬路的慢線上,慶幸有一男子扶起了他…我又再一次因為害怕而阻礙了我去愛!三年前在若望福音朝聖時已知曉的弊病,我至今仍未拭除。

在《福音》中,雅各伯及若望的一席說話:「主,你願意我們叫火自天降下,焚毀他們 (撒瑪黎雅人) 嗎?」上主快要把「火自天降下」來懲罰我了。在懼怕之餘,我想起若翰洗者的作證:「我固然用水洗你們,為使你們悔改;但在我以後要來的那一位,比我更強,我連提他的鞋也不配,他要以聖神及火洗你們」(瑪3:11)。我若然有幸被聖神及火洗的話,這是福氣…又何懼之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