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

被踢走

耶穌在今天繼續論及天國來臨的日子,屆時「一個要被提去,而一個要被遺棄」(路17:34, 35)。簡言之,人有不同的命運,好與壞將要分離。「被提去」似乎是永生的預告,被接升天與天主在一起;「被遺棄」可能是被扔在黑暗裡,在那裡要有哀號和切齒,更甚的是要在火窯裡遭受煎熬,怕怕!

剛剛被一意大利朋友把我加進「思高聖經學會」的香港 facebook群組,令我驚訝的是我有眾多朋友和修道人都是這群組的成員,我卻不認識這團體,也從來沒有人邀請我加入。意大利人確實較香港人有情有義。或許,那群組的「主持人」不想我在這群組裡發言,將會剷除我也不定,其實這也不打緊,被人遺棄總比天主踢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