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

耶穌,達味之子,可憐我罷!路18:38

今天的《讀經一》給我一點反思,我最近的境況就如默2:2所述,不斷追問天主說,即使你知道我的作為,明白我的苦勞,又如何?縱使我查證了那些自稱為宗徒而實非宗徒的人,發現他們是撒謊的人,我豈能氣定神閒地駁斥他們呢?在叛逆之徒面前為你作證,能產生果效嗎? 既然我的一切作為都是徒勞無功,自討苦吃,我可以不幹嗎?

天主的回應是:「可是,我有反對你的一條,就是你拋棄了你起初的愛德,所以你該回想你是從那裡跌下的,你該悔改,行先前所行的事」(默 2:4-5)。的確,我不應妄下結論,詛咒惡人必自趨沉淪,因為天主自會判斷。選擇性地去關顧別人,不是敬畏天主的行徑,我要不辭勞苦地遵行上主的道,按照祂的一切命令行事,天主必常臨在,永不拋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