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日星期五

護守天使慶日

今天是護守天使慶日,驅使我去思想和辦識聖神與護守天使在我身上的工作,《福音》重申我們不要輕視小孩子,因為「他們的天使在天上,常見我在天之父的面 」(瑪18:10)。我從前時常埋怨小時候感受過的特恩,在長大後日漸消逝,即使在領洗後也沒有明顯的改善,我猜想我可能一直忽略了我與護守天使的關係,兒時在微小的事上護佑著我的,或許是我的護守天使,不是天主聖神。

在課堂上吳神父解說以色列民在領過十誡後,開始在曠野中流陡的生活,受著困苦的煎熬。上主於是派遣祂的使者,即我們俗稱的天使,在往福地的路上引領和保護祂的子民,藉此賦予以色列民希望。天使是天主創造的高超受造物,是無形無像,在他們的身上卻印有上主的名號。所以,我們聽天使的話而去實行,就是等同作上主所吩咐我們的一切 (出23:22)。 天使可能以人、動物或其他形象出現在我們的眼前,若論及天使的職責,總是離不開要彰顯天父的慈愛。

《聖詠》91篇描繪了一個我熟悉的形象,「他以自己的羽毛掩護你,又叫你往他的翼下逃避」(詠91:4),這正正是天主的使者,護佑著義人的情景。吳神父提醒我們天使不僅保護我們的生命和維護我們基本的生存需要,如:白天亂飛的箭矢、正午毒害人的癘疾,或小至足踝碰上石頭而受傷 (詠91: 5, 6, 12),不被敵人殺害等等;更重要的是天使體恤我們心靈的健康,如:黑夜驚人的顫慄 (詠91: 5)、不受邪神的迷惑、魔鬼的唆擺、甚至於對抗驕傲、自私、沉醉於名利、金錢…等惡習。

在課堂後我約了Nina吃飯,她提出一個疑問「護守天使在我們死後便會立刻離開我們嗎? 他會陪伴我們一起去煉獄嗎?」在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中,我找到一點啟示,《路加》是這樣記載的「那乞丐死了,天使把他送到亞巴郎的懷抱裡。那個富人也死了,被人埋葬了」(路16:22)。我想到我們可以升天堂之時,天使肯定會把我們的靈魂接到天父的懷中。

還有,剛剛在思高聖經辭典的附註中找到《天使的等級》和《總領天使》的解釋: 由新約中我們知道天使是無數的(見路2:13;希12:22;猶14節;默5:11),但彼此並不完全相等,故有等級的區別:聖伯多祿曾提到三等,即:使者(Angels)、掌權者(Dominations)和大能者(Powers)(伯前3:22);聖保祿又加了四等,即:率領者(Sovereignties)、宰制者(Authorities)(弗1:21; 3:10)、上座者(Thrones)(哥1:16)和總領天使(Archangels)(得前4:16)。 在舊約中只見革魯賓 Cherubim 和色辣芬 Seraphim。總領天使中卓卓有名者,有彌額爾(Michael,猶9;默12:7),加俾額爾(Gabriel,路1:26)和辣法耳(Raphael)。加俾額爾在聖經上雖然只稱為天使,而辣法耳的名字在新約中未見,但聖教會也以他們為總領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