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5日星期六

將功補過?

今天的選經是《羅馬書》的末章,保祿宗徒推薦福依貝(Phoebe),接著問候眾人,包括:曾收留保祿的一對夫婦普黎斯拉 (Priscilla)和阿桂拉(Aquila),其他歸依上主的人,為福音的緣固而受勞苦或磨難的人等。這些人物的芳表似乎是要突顯耶穌在《福音》中的教導,「在小事上忠信的,在大事上也忠信」(路16:10),天國是屬於他們的。

耶穌藉此警戒法利塞人及經師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路16:13),奉勸他們回頭是岸,即使「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為在你們匱乏的時候,好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裡」(路16:9)。耶穌的好意可能被中世紀的天主教教廷濫用了,成為推銷贖罪券的憑證。而事實上捐獻只是補贖的一種方式,大前題是我們已明認過犯,決意定改,妥辦告解懇求天主的寬恕。即使人家行善的動機叵心可測,我們也不可肆意批評,耶穌在今天福音選經的末句重申天主洞悉一切,「你們在人前自充義人,但是,天主知道你們的心,因為在人前是崇高的事,在天主前卻是可憎的」(路16:15)。

我也記起曾聽過一端教理說在基督宗教中功與過是分立的,天主會論功行賞,也會按罪懲罰。善功並不能彌補過犯,我們犯罪令主耶穌受傷痛,情況猶如樹木被刮穿了一個洞子,我們的補贖或善功並不能填補傷口,或使樹木回復原貎。不管善功能否縮短煉獄的時間,有助升天堂,「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若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