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

天主愛真實的我

今天的讀經勸勉我們要按照天主的聖意去生活,或許各人的取向不同,有些人對食物並不揀擇,有些人則只吃蔬菜,不管我們是屬於那一類人、不管是強者或是弱者,我們都不應輕視或判斷他人,把自己的愛惡強加於他人身上,又或是刻意模仿他人、甚至於扮蠢扮傻去討好他人,簡簡單單地隨良心行事已可以了。既然天主接納不同的人,我們也該聽取他人的批評,好好省察自己,因為力臻完美是得救之源。在主內生活的人,「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去作,如同是為主,而不是為人」(哥3:23),不是求一己的利益,而是為彰顯主的光榮。

在《福音》中法利塞人及經師鄙視稅吏及罪人,耶穌遂以亡羊及失錢的比喻來教訓他們,以說明在天主內人人平等,「我們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主」(羅14:8),縱使地上有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同樣歡樂,一切由人自決,不要忘記「我們每人都要向天主交自己的賬」(羅14:12)。

「你要鼓起勇氣,期望上主!你要振作精神,期望上主!」(詠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