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2日星期六

尋求上主的人,樂滿心中 (詠105:3)

今天的《福音》講述不義判官和寡婦的比喻,耶穌論及「人應當時常祈禱,不要灰心」(路18:1)。根據聖經辭典的註釋,原來耶穌要我們學習寡婦「日夜呼籲」(路18:7) 的恆心,是因為連綿不斷的禱告是望德,反映我們對天主的依恃,這是信德的表現。可是,「時常」並不是叫我們嘮嘮叨叨、沒完沒了地向天主傾訴或抱冤,我們在呼求上主的同時也該洞悉祂的旨意,始能不斷調校我們的行徑,以完成各自的使命。

若然我們長久祈禱仍未察覺到天主有回應,這可能是冷眼、凍心的後果。聖奧思定指出愛能使我們的心變得熾熱,舌頭不時讚美天主,有這樣修維的人在祈禱時才能與天主交談,進入這雙向的交流境界,遂得以重新受造。

Leo今天像《福音》中的寡婦不斷煩擾著我,迫使我終於俯聽了牠的呼籲,帶牠與JoJo到郊野公園。這頭鬆獅犬即使忍不著奔馳了一段路程,也總不忘回望,肯定我在近處才會前行。確保不會迷失也是智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