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不要自欺 (格前3:18)

今天的《福音》講述耶穌召選伯多祿的故事,記載伯多祿遵照耶穌的吩咐撒下網,結果魚獲裝滿了兩隻船,伯多祿隨即跪伏在耶穌膝前說:「主,請你離開我!因為我是個罪人。」(路5:8) 我想來想去也不明白伯多祿為何要向耶穌認錯呢?根據《思高聖經辭典》的記述,伯多祿感覺在耶穌身內有一種神力,因此起了恭敬的心,跪在耶穌足前,呼耶穌為「主」,並在耶穌所呈顯的天主聖德前明認自己的卑陋不堪(依6:5;瑪8:8),自認為罪人,不配同耶穌在一起。

所謂經一事長一智,我猜想伯多祿自認是罪人,可能是他撒網的行為並不是出於真誠信靠,本著姑且一試也無妨的心態划到深處去,看見不凡事後才省察自己的欠缺,自知是一個罪人,明白一切源於基督。「無論是保祿,或是阿頗羅,或是刻法,或是世界,或是生命,或是死亡,或是現在,或是將來,一切都是你們的;你們卻是基督的,而基督是天主的。」(格前3: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