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

解決爭訟

我今早走到吉之島去購買賀卡送給「動物園」的行政總監,一方面是為答謝他替我寫了推薦信,另一方面是他的生辰將至,我希望能送上祝賀。我對這位前度僱主的生日依然記在心上,原因是他與狼狗孖寶的生日是在同一天。綜觀我的職業生涯,我的表現往往得到大老闆的認同,卻又招惹上司的嫉妒,朋友們都規勸我不要鋒芒太露,我總是推說自己已非常收歛及克制,也從沒有邀功,難道要我狼狽為奸,一起躲懶?

在這罪惡滿盈的世界,我能幹甚麼? 最近我與朋友談及到意大利參與雷永明神父宣福慶典一事,人們都以為我不合群不願意與眾人同行,這或許只是部分原因,最重要的是經驗告知我團體中的爭拗對我的心神有著莫大的影響,我不想牽涉其中,只渴望在寧靜的空間與主共處。就以今年為例,我在糊裡糊塗下隨隊到羅馬觀禮,見證了湯漢主教擢升樞機,也千辛萬苦到蒙苦參與達爾汗聖堂的祝聖禮,我經歷過「受屈」、「吃虧」(格前6:8),「爭訟」(格前6:1)、「控告」(格前6:6),這一切一切都驅使我與團體疏離,不願意再付出以免受傷害。今天的《讀經一》告戒我,同時展示了問題的晶結,「難道你們中間竟沒有一個有智慧的人,能在自己弟兄中間分辨是非,以致弟兄與弟兄互相控告。」(格前6:5-6) 我相信團體中有爭拗是無可避免的事,各人心中有主將會較容易破解分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