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7日星期五

要禁食了

我「就要禁食了」(路5:35),因為剛加入了失業大軍。由於人事部仍沒有回覆我日前查詢試用期後的安排,我今早便追問。人事部的經理在午飯後約見我,勸我不要奢望延長試用期會有轉機,建議我自動辭職。我「自覺良心無愧」(格前4:4),也希望能把手上的工作交代清楚才離去,完成試用期才離開也不成問題。他卻提醒我一件事,若然我的上司乘機在試用期內解僱我,我的履歷將有污點,要冒這個險很不值得。他說為保我的「安全」容許我即日離開,薪金計至星期日,我答應了。及後,我發現他到了下午四時才通知我的上司有關我辭職的事,我只用填寫一份簡單的工作表便算交代了,似乎是要我的上司來一個措手不及,誰是誰非我不敢審斷,「審斷我的只是主」(格前4:4),也讓我清楚知道這地方確實不宜久留。

在離開前,慶幸理大的教授來電,我告知他我要離職,大家不能合作完成那政府資助的計劃,他當時十分愕然,問我是否需要幫忙,且即時轉用英文與我交談好能表達他的心意。其實大家交往了兩個月,到了今天我才知曉他的母語不是中文,難怪他寫的中文有點詞不達意。我還清楚記得他的第一句話 I am sad to hear… be tough enough to get through this unhappy experience. 失去一份工作,多了一個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