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星期五

聖潔自己

今天在課堂上,吳神父講述《瑪加伯上》四章,當時敘利亞人被驅趕離開耶路撒冷,在光復聖殿後,由於祭壇先前曾以豬獻祭邪神被玷污了,以色列民遂在「基色婁」月 (猶太月份的九月,即現今的十二月) 安排了一個為期八天的祝聖祭壇典禮,這慶典是唯一的一個由人設立的節慶,有別於帳棚節、逾越節、重建節… 之類是由上主所訂立的。重新祝聖聖殿猶如慶祝我們的領洗紀念日,由於是新生命的開始,我們要歡樂慶祝,欽崇讚美上主。另一個的象徵意義是修和聖事,《格林多前書》六章十九節記載:「你們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這聖神是你們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們內,而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的了」,我們作了惡事,在省察後即使妥善辦了告解,其實不等同神聖,我們也得要重新奉獻自己給天主,使我們的身體能再次成為聖神的宮殿。

最近朋友們都不約而同問我是否仍然牽狗兒去街街,怕不怕再被牠們弄傷足踝。我當然怕受傷害,但會傷害我的似乎不是狗兒。金毛狗 JoJo 巳明白我的顧慮,每當鬆獅狗 Leo 在失控之前,JoJo 都會用自己的氣力先拉停 Leo 以免我跌傷。我早前曾擔心 JoJo 會因而扭傷頸項,慶幸 Leo 很快便通曉這是要停下來的警號,一頭狗竟懂得體察人的需要、甘心為人犠牲,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擁有這美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