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無可推諉的使命

我在午後返抵公司,隨即被教育部的經理捉著,她不吐不快向我訴說今早與我上司罵戰,最終她還電郵大老闆盡數上司的不是,我耐心地聆聽她的話也明白她的委屈,但實際上大家對這嘔心的人卻無能為力。在無奈之際我想起剛在課堂上,吳神父提醒我們不可判斷,因為上主「要照每人的行為予以報應」(羅2:6)。神父重申《羅馬書》是保祿宗祿為居住在羅馬已歸依基督的猶太人而寫的,保祿在今天的讀經中訓誨追隨基督的信徒不可以胡亂判斷別人,「你不論是誰,你判斷人,必無可推諉」(羅2:1),自視信奉真神以此為藉口批評異教徒也是不恰當的事。

無獨有偶耶穌在《福音》中四度痛斥法利塞人及法學士「禍哉」(路11:42,43,44,46),可見這些自命虔敬、嚴守法律的法利塞人及法學士,輕視了上主「豐厚的慈愛、寬容與忍耐」(羅2:3),他們作了遣反公義的事而不願悔改,且認為耶穌說了侮辱他們的話!「凡固執於惡,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報以忿怒和憤恨」(羅2:8),這正是耶穌不顧情面詛咒他們有禍的原因。

吳神父還與我們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課題,既然天主公平地對待所有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真榮、尊貴和不朽的人,賜以永生」(羅2:7),我們受洗歸依的人有何特別之處? 神父解說有信仰的人將優先獲得天主的恩寵,因為經上記載「光榮、尊貴以及平安,必加於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2:10),猶太人是泛指信仰基督的我們,而希臘人是外邦人。為信的人要學習天主的義德、欣賞他的愛且以愛還愛,我們不僅要敬愛天主,也要以天主的慈愛去關愛其他的人,引領他人悔改;不然的話「患難和困苦必加於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2:9),天主有償有罰…的確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