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

算為正義的人 (羅4:24)

今天的《答唱詠》是匝加利亞讚頌天主的詩篇,我特別喜愛這兩節,「恩賜我們從敵人手中被救出以後,無恐無懼,一生一世在他面前,以聖善和正義事奉他」(路1:74-75),這是匝加利亞在確信天主恩賜後的肺腑之言,也訓誨懷疑的人要憑著信德才能成義。

根據《路加》的記載,匝加利亞的祈禱得蒙上主應允,他的妻子依撒伯爾將要給他生一個兒子,天使囑咐他「不要害怕!」及要給孩子「起名叫若翰」(路1:13)。可是匝加利亞起了疑惑,以為兩個已屆暮年的人又怎能承行主旨,天使加俾額爾遂把他變成啞吧,承諾「直到這些事成就的那一天」(路1:20),他始能說話。若翰在出生後的第八天行割損禮,當時匝加利亞依然是一個啞吧,縱使依撒伯爾建議給孩子起名叫若翰,眾親友認為不恰當,匝加利亞排除萬難把孩子的名字「若翰」寫在一塊小板上,就應驗了天使的話,他的口和舌頭立時開了。從前的不信和猶疑一掃而空,「反而信心堅固,歸光榮於天主,且滿心相信天主所應許的,必予完成」(羅4:20-21),遂賦詩讚美上主。

我本約了Judy吃午飯,由於趕往探望一位朋友捨不得離開,臨時推卻了午飯。我在下班後致電向 Judy道歉,老朋友當然不會介懷,在言談間她卻喚醒了我一個道理。愛總叫人受苦,因為愛令人有要求,我總想施予最好的希望對方受惠,當事與願違時,我會直斥其非。若然力有不逮,洞悉我其實幹不出甚麼來,我仿如掉進深淵裡去,產生極度的不安。我要揪離這窘局,等同愛不再存在,無情就不會牽腸掛肚,左右為難。但事實上,「我若沒有愛,我什麼也不算」(格前13:2)。愛是為人的基本原則,懷有愛就能與真理同樂。難道我要學習匝加利亞作暫時的啞吧?深信天主的救援近在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