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上樑不正下樑歪

我今早目睹傳媒追訪陳日君樞機,天主似乎有意要我遇上,有線新聞更現場直播,大家的焦點並不是陳樞機對校管條例的辯斥、或是他三天的「禁食」行動,而是他公開承認以個人名義接收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的捐款,而捐款是用於本港慈善團體、支援內地神職人員留學、資助內地教會,捐助外地天災及支付自己到海外開會、交際等的費用,且強調與政治無關。一個黎智英的捐款就有2000萬,還有其他的捐款者呢? 有說不僅慈善捐獻沒有納入賬目,連開支也沒有紀錄,這合乎情理嗎? 「保皇黨」當然鼎力支持樞機,有如日本皇軍侵華,誓死效忠天皇一樣。有小小常識的人都清楚知道甚麼是收受利益,我們在中秋節收到一個果籃、一盒月餅都需要向公司匯報,難道神職人員可以豁免?何況是2000萬捐獻,連教區也被蒙在鼓裡的事,究竟「葫蘆賣咩嘢藥」?保祿在今天教訓說:「我們因為不在法律權下,而在恩寵權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羅6:15)

剛剛瀏覽了網上有關這事的社論,十個有九個半都是直斥陳樞機、教區,甚至是天主教信仰,「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羅8:35) 從前我可以大膽地說不會是困苦、迫害、饑餓、赤貧、危險或是刀劍。此時此刻,我以身為一個天主教徒為恥,也不敢抬頭承認自己的信仰。天主教會遭受外界評擊時總教導信友要依恃信賴天主,不可胡亂判斷;到了要爭取權益時,就教唆信友要為公義而戰,我根本無法辨識「究竟誰是那忠信及精明的管家」(路12:42),可能成為了「不義的武器」(羅6:13),「所服從者的奴隸」(羅6:16) 而不自知,我怎樣才能醒寤,成為活在天主恩寵權下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