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

天主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聖

在今天選讀的《得撒洛尼人前書》,保祿兩次規勸得撒洛尼教會的信友要「成聖」(得前4:3, 7),主耶穌給我們誡命也是要我們成聖,讓我們在祂的追隨者身上「學會應怎樣行事」(得前4:1),行事為人務要中悅天主。「凡輕視這誡命的,不是輕視人,而是輕視那將自己的聖神賦於你們身上的天主」(得前4:8)。

吳神父在課堂上解說保祿在今天的書信中道出現代基督徒成聖之路,「信」要經歷轉變,這包括人的價值觀,「成聖」的先決條件是要與天主修和。和好不是要求信徒作表面工夫到聖殿禱告和奉獻,得撒洛尼教會不是一個富有的團體,信友可能因為要辛勞工作,未能往聖殿作獻祭 (時間和金錢不容許)。神父提醒我們朝拜天主的是人心,不是錢、也不是用磚頭建造的聖堂,令我隨之而想起耶穌向撒瑪黎雅婦人顯示自己時說的話:「女人,你相信我罷!到了時候,你們將不在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父」(若4:21),「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若4:24)。

其次,信友要「戒絕邪淫」,神父強調我們的身體就是聖神的宮殿 (格前6:19),天主的宮殿是聖的,我們不但不可以毀壞他,也要以「聖潔和敬意持守自己的肉體」(得前4:4),不要放縱邪淫之情。我認為「邪淫」不是單單指通姦或作淫亂之事,可能是泛指一切不潔的思想。

還有的是,我們「不要侵犯損害自己的弟兄」(得前4:6),不可以恃勢凌人,為「攞」便宜而利用(或討好)他人,神父特別點出天主在創造天地時,並不是為要取悅甚麼、或憑藉甚麼物質,或曾損害了甚麼東西,事就這樣成了。一個很具體的引證,天主「已證明過的」(得前4:6),相信每一個人都明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