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如何發言?

我曾多次聽過教友們分享說,他們會把祈禱意向先寫在紙上,慎防在祈禱時忘記「報告」,我不明白為何要這樣作,卻又不敢問。早前在感恩祭中,神父請求信眾為某事向天父祈禱,其實神父絕無強迫的成份,但我竟親耳聽到座在我旁邊的一位女士埋怨說:「!又多了一件事要禱告」,祈禱對她來說難道是負擔? 在今天的《讀經一》中,保祿宗徒在祈禱中不斷為信眾感謝天主,也在祈禱中記念他們。「感謝」和「記念」正正是祈禱的靈魂,上主必看見我們心中的思念和洞悉我們對祂虔敬的程度,遂「把智慧和啟示的神恩,賜給我們,並光照我們心靈的眼目,為叫我們認清祂的寵召有什麼希望」(弗1:17-18)。祈禱是我們親近天主的時刻,猶如對簿公堂,只要我們在人前承認主耶穌,「我們不要思慮怎樣申辯,或說什麼話,因為在那個時刻,聖神必要教給我們應說的話」(路12:11-12)。

明天是 Sister Mary MacKillop 封聖的日子,我答應了在澳洲的梁加恩神父一起收看網上直播,並齊心祈禱,剛發現與明天教區傳教節慶典撞了時間...
www.dailytelegraph.com.au/specials/mary-mackill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