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4日星期四

大龍鳯

今天《讀經一》中的一節「法律所立為大司祭的人是有弱點的」(希7:28),這鐵一般的事實頓時令我感觸良多,難道這就是罪人教會的寫照?我隨即想起在facebook上有留言指斥方濟會恭迎真福雷永明神父聖髑到港是在上演一場「大龍鳯」。其實修道人行的敬禮是真心還是假意,是虛幻或是騙局,我不清楚也管不著。在《福音》中邪魔一見了耶穌,就俯伏在祂面前喊說:「你是天主子」(谷3:17),單憑人表面的行為,我肯定無法辨別行敬禮者是正還是邪,怎算好?

之後,我留意到今日讀經有言,「這些人所行的敬禮,只是天上事物的模型與影子,就如梅瑟要製造會幕時,曾獲得神示說:『要留心 ── 上主說 ── 應一一按照在山上指示你的式樣去做。』」(希8:5) 「神示」與「神視」不同,換言之「神示」是按上主指示的法律去奉獻供物或履行司祭的職務,而「神視」這特恩只在《舊約》中出現,自默西亞降臨後《新約》中再沒有「神視」的敘述了。既然基督常活著,為我們轉求(希7:25) ,不管主禮者是誰,只要參與者與主耶穌心意相通就可以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