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5日星期六

願意

今早我在清晨六時起了床,因要趕往參與彌撒聖祭。天未光亮我便獨自走在街上,雖然有點寒風刺骨,心情卻是格外平靜。我在車上閱讀今天的彌撒選經,驚覺《福音》原來是納塔乃耳與耶穌相識的一幕,我對這選經情有獨鍾,雷永明神父宣福典禮上也是選用這讀經的。

金神父在講道中特別著墨於當中的一節,「看,這確是一個以色列人,在他內毫無詭詐」(若1:47)。現今的以色列有猶太人、巴勒斯坦人、阿拉伯人……等等,在這個爭鬥不絕之地,又怎會是「毫無詭詐」呢?金神父提示我們天主稱雅各伯為「以色列」(創32:29),當時雅各伯與天神博鬥佔了上風,天神於是把他的大腿打斷了。雅各伯獲得「以色列」這名號後,似乎改邪歸正,成了毫無詭詐的人,接著與兄長修和。神父在講道結束前引述了《讀經一》中的一節,令我即時如釋重負。記不起是「我們是出於真理的,並且在他面前可以安心」(若一3:19),還是「假使我們的心不責備我們,在天主前便可放心大膽」(若一3:21),但肯定聽到神父請我們繼續默想這故事。

對於這耳熟能詳的《福音》,我在今天才注視到首節的兩個字「願意」,「耶穌願意往加里肋亞去」(若1:43)。在2012年我有幸參與了三次朝聖活動,包括湯主教擢升樞機慶典、蒙古建新聖堂祝福禮、及雷神父宣福慶典等。這全都是我「願意」去的地方;可是,我每次都遇上不愉快的人和事,且一次較一次嚴重。難道現世的教會確實是罪人的教會?一些連普通人都不會作的惡事,為何竟出現在修道人身上?我不禁問獨善其身就能把問題解決嗎?金神父的講道提醒了我縱使雅各伯作了不少壞事,如騙取長子的名分,又奪去父親對兄長的祝福,假岳父之財物而致富等,「天主比我們的心大,他原知道一切」(若一3:20),我也「願意」把判斷人的事交由天主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