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

智慧必藉自己的工程彰顯自己的正義 (瑪11:19)

閱讀今天的褔音令我不禁問,耶穌責斥同代的人愛批評,他們沒有智慧,務要彰顯自己的與眾不同,二千年後的我們依然譁眾取寵,耶穌說:「智慧必藉自己的工程彰顯自己的正義」(瑪11:19) ,我們又實踐了多少呢?

我們的智慧來自唯一的主,依48:1記載說:上主「教訓你為你有益的事,引你走當走的道路」,我們要聽從主的命令 (十誡) ,上主自會賜與我們安樂 (永生的褔樂和平安) 、幸褔 (公義) 、子孫 (泛指我們帶祝褔給他人,特別是皈依基督的人,讓彼此得享光明的前途)、和我們的名字將寫在生命書裡,厄瑪努耳(主與我們同在) 。

「專心愛好上主法律的,和晝夜默思上主誡命的,像這樣的人才是有福的!」(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