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

上主的話決不會過去 (路21:33)

我一直抱怨在協會工作薪酬低,又沒有挑戰性,即使業績每創高峯,我依然感覺英雄無用武之地。今天我期待以久的事情發生了,在薦人館的轉介下我將於星期一下午有一個面試機會,職位是一 (與 CNN,BBC 齊名) 跨國傳媒集團的 Senior Manager,話說這是新增的職位負責北亞的市場推廣工作,且要直接向亞洲區的 Managing Director 滙報。當名與利擺有眼前之際,我在迷惑中有點幻得幻失,開始意識到我要付出代價,例如:不可以在日間參與聖經課,納悶發慌、輕輕鬆鬆的日子不再有,也沒可能隨時探望領養部的狗狗… 在信仰的層面我亦有新的體會,我領悟到當「天主的國近了」(路21:32) 之前,必定有些東西會先「過去」,「非等一切事發生了,這一代決不會過去」。在騰空後才能容納新天新地。我願意捨棄多少呢?無論結果如何,我深信我將會進一步明瞭天主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