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7日星期二

承行上主的旨意 (希10:9 ; 詠40:9 ; 谷3:35)

今早的大新聞是劉皇發 (鄉議局主席兼新任行政會議成員) 到車公廟,為香港求得一枝下籤,話說上次求得下籤是2003年,當年發生 SAR… 想不到新春祈褔,竟弄得人心惶惶。

今天的讀經一《希伯來書》和《聖詠》都有提及祭獻,強調祭獻使人每年想起罪過來,藉贖罪、懺悔、定改、回歸主的懷抱,這真是當頭棒喝!還有的是全燔祭及贖罪祭是不能潔淨我們的過犯,耶穌基督到來,廢除了法律中的獻祭,藉祂的身體,一次而為永遠的祭獻,我們得到了真正聖化。祭獻既非我們所要,我們要的是聽從上主的旨意。《褔音》中清楚道出耶穌的真親屬不是建基於血緣上,因為「誰奉行天主的旨意,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谷3:35)。

今天的讀經三次囑咐我們要承行天父的旨意,我們願意親近天主才得到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