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星期四

履行祂的道路,謹守祂的誡命。申30:16

今天的《讀經一》選自《申命記》是梅瑟對以色列民眾說的話,其中有兩節非常相似。

「我今天將生命與幸福,死亡與災禍,都擺在你面前」(申30:15)
「我已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詛咒,都擺在你面前」(申30:19)

梅瑟把六樣東西擺在我們面前,好與壞各三,生命、幸福、祝福、死亡、災禍與詛咒。我們渴慕的固然是生命、幸福和祝福,申30:15 囑咐我們要獲享生活繁榮和得到天主的祝福,就必遵行天主的誡命,愛慕祂和履行祂的道路。申30:19 也叫我們要選擇生命,不單是為我們現世,也為我們的後裔得以生存。如果我們不願聽從,敬拜邪神便必要滅亡。舊約中的道理顯淺易明,生死是由人自決。

耶穌的教導卻要我們「棄絕自己,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路9:23) 去跟隨祂,我們即使受著死亡和災禍的威脅,被詛咒也好,都是為基督而作。難道梅瑟論及的生命、幸福、祝福,都是天上的賞報嗎?十字架是痛苦的象徵嗎?

閱讀今天的聖經,我突然想起在鞭刑堂遇見的一隻小貓,牠給予我一點啟示。我是於07年2月第一次在耶路撒冷參與苦路禮儀,當時是清晨五、六點左右,天還未亮,吳神父引領我們進入鞭刑堂,在石鋪地上 (即耶穌背十字架的地方,苦路第二處) 講解聖經,我當時站在神父的右邊,我發現有一隻小貓靠在我的左腳旁依偎著吳神父,接著神父說他要進入修院辦理一些事情,叫我們一行20人乖乖地在石鋪地上默想,我見小貓飛奔追著神父,不久卻見牠失望而回,我便在耶穌背十字架的地方陪伴小貓,單獨與牠在一角嬉戲…

耶穌要我們「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如果十字架是痛苦的事,我們不是要天天受著煎熬嗎?「十字架」會是代表我們各人不同的職份或義務嗎? 我們要棄絕自己,聽從主的話,為的是去愛和關顧他人的需要,而不是為賺得全世界。正如在苦路第二處,我要背負的十字架就是去撫慰那隻沮喪的小貓,天主給我們的擔子我們必定能承受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