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9日星期四

天主與大地立約

原祖父母違反了第一次盟約,吃了知善惡樹上的果子,我以為天主把「虹霓放在雲間」,是與人締結的第二次契約。今天再看這章節 (創9:1-13) 才發現「虹霓」不單是神與人立的契約,這約牽涉大地。天主藉虹霓與所有從方舟出來有血肉的生物立約,諾不會用洪水來毀滅大地。我有這個誤解,可能因為天主在洪水退後,將天上地下的一切交給諾厄和他的兒子們掌管,自始有生命的動物都可作人類的食物;天主也兩次囑咐人類「要滋生繁殖,充滿大地」…諾厄的得救、天主的承諾、看見彩虹高掛在空中,給我一份雨過天晴的感覺,人就不自覺地驕傲起來,滿以為人類凌駕其他萬物,把虹霓視為人神間的盟約…我在混沌中又走回頭路,犯上亞當和厄娃的弊病。

或許,耶穌教訓伯多祿的話喚醒了我:「撒殫,退到我後面去!因為你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谷8:33) 。我們與天主和好之先,要與大地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