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3日星期五

原罪

大家會否認為厄娃吃禁果連累了亞當,這已是不公平的事,為何世世代代的人都要背負這罪名呢?其實原罪是來自人的驕傲,不是天主的懲罰。人的心早已偏離主道,看看創 3:2-3 女人答覆蛇的說話:「樂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都可吃;只有樂園中央那棵樹上的果子,天主說過,你們不可以吃,也不可摸,免得死亡。」這真是天主的旨意嗎?大家不妨揭閱《創世紀》第2章15-17節。

上主在創造女人之先已與人立約,把他安置在伊甸的樂園內,叫他耕種,看守樂園,並向他下令說:「樂園中各樹上的果子,你都可吃,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天主並沒有說過不可以「摸」善惡樹上的果子,至於是男人誤解了上主的意思,或是女人加鹽加醋妄下定論,我們不得而知。但肯定的是,即使沒有蛇的甜言蜜語,人早巳渴求『能增加智慧』(創3:6) 與創世主同等,厄娃明知故犯,亞當借詞推搪,導至原罪的產生,羞愧怕見上主天主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