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1日星期二

巴爾納伯

看見今天的《讀經一》,我即時的反應是「這不就是上個主日的讀經嗎?」信徒們把所有「放在宗徒們腳前,照每人所需要的分配」(宗4:35),大家不分彼此的行動,體現了一個愛的團體。在讀經的尾段,我駭然發現一個熟識的名字「巴爾納伯」,宗4:37記載「他有田地,賣了以後,也把銀錢帶來,放在宗徒腳前」,我今次對巴爾納伯又多了一點認識,原來他變賣一切,以資助初期的教會。我從前只知道巴爾納伯拭除人們對保祿的顧忌,把他引見給宗徒們(宗9:27),他也邀請保祿參與傳教的工作(宗11:19-26),可見他是一個身體力行的人,難怪在他傳教時希臘人以為他是宙斯神 (Zeus)。

大家有否看過「塔爾索的掃祿」的電影? 我在去年的年中看過保祿歸化的一段,敘述阿納尼雅帶同巴爾納伯往大馬士革的「直街」,去使保祿看見和充滿聖神。我當時對《宗徒大事錄》毫無認識,就深深相信為保祿覆手的人就是巴爾納伯,期間也有與朋友傾談這電影中的片段,卻從沒有人點出我的錯誤。根據《宗徒大事錄》的記載,使保祿復明的人是阿納尼雅,巴爾納伯是否在場,在聖經中似乎沒有記述。

今早我掙扎了一陣子才決定參與「午間教理課程」,今天是第二課,在兩星期前的第一個課堂裡,我感覺老師的教導與我的認知有所不同,耶穌基督的降生單單是為救贖我們嗎?數天後,在「永明之光」http://www.elwebcast.blogspot.com/ 的廣播中我得到肯定,Fr Michael McDonagh 講述受苦難的基督是上主在創造人類之先巳落實的計劃,他其中的一個論點是:「地上的居民,凡名字從創造之初沒有記錄在被宰殺的羔羊生命冊中的人,都要朝拜牠」(默13:8)。耶穌的降生不只是為救贖我們,祂是我們的榜樣,要我們認識生命的真義。對於這位教理導師,我最不滿意她的地方,是她自誇怎樣避免犯上第五誡毋殺人,話說她在中國大陸工作時,下屬向她報告有員工違法懷孕,根據內地的法律要墮胎,她遂向上司請示,基於她是天主教徒,要求公司委派其他同事處理這類事情,更重申千萬別向她匯報詳情… 我的天呀,這是天主的教導嗎?

在今天的課堂她講述十誡,說是天主與「猶太人」立的約 (我立刻糾正說:應是以色列民),及後發現她連猶大 (十二支派)、猶太 (充軍後尚存的猶大遺民)、以色列民、和當今的以色列人也弄不清楚。她也述說天主的「直接」啟示止於若望宗徒,這深奧的道理我固然不明白。但可笑的是,人們提問:「即何時?」老師答說:「若望宗徒死後。」人們再次追問年份,她回應說:「我不知道若望幾時死。」我多口答說:「約公元100年。」她質問我:「妳點知?」我答說:「傳說若望宗徒過了90歲才死。」我想我以後也不上這教理班了! 但我肯定「上主,你的約言,萬分忠實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