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上主的所行所為,在我們眼中,神妙莫測 (瑪 21:42)

今天的《讀經一》是有關若瑟被兄長賣到埃及的故事,我生平第一次看這聖經章節感覺有點一頭霧水,讀經的第一節是「以色列愛若瑟超過其他的兒子,因為是他年老生的,並給他做了一件彩色長衫」(創37:3)。以色列究竟是何許人也呢?若瑟的父親不就是雅各伯嗎?

到了上聖經課,吳神父提示我們以雅各伯、勒烏本 (雅各伯的長子) 和若瑟作反省。身為父親的雅各伯偏愛幼子 (給若瑟做了一件彩色長衫 -- 創37:3),又不信任其他兒子 (打發若瑟去看看他的兄長們在舍根放羊的情況 -- 創37:13) ,真愛理應沒有界限,是無私的施與給予所有的人;雅各伯的偏私導至兄弟間的忌恨,也說明罪惡是由自私的愛衍生出來的。

兄長們本要殺掉若瑟,將他拋棄在一口井裡 (創37:20) ,勒烏本 (雅各伯的長子) 想從弟弟們手中把若瑟救出來,還給父親。可是,兄弟們聽從了猶大的建議以二十塊銀錢賣給了依市瑪耳人,若瑟於是到埃及去了 (創37:21-28) 。若瑟招惹兄長們的妒嫉可能是咎由自取,試看看《創37:20》「若瑟一來到他哥哥們那裡,他們就脫去了他穿的那件彩色長衣,抓住他,把他丟在井裡」;換言之,若瑟或許一直穿著父親送贈的彩色長衫,不時炫耀,這是驕傲的表現,我們會這樣作嗎?

吳神父還向我們解釋勒烏本名字的意思,是解作「痛苦」;若瑟透過勒烏本 (痛苦) 曾獲得救援,他在埃及雖經歷痛苦,最後拯救了他的民族,他的夢境成真,兄長們向他叩首。我們在痛苦中,默想若瑟的遭遇,會否得到一些啟發呢?

吳神父在課堂上並沒有提及以色列,由始至終他都只是引用雅各伯的名稱,因為在讀經中全沒有雅各伯的記述,我於是請教了 Nina,她不知道,其他人卻沒有注意到章節中是採用以色列 (不是雅各伯) 。我最終在手提電話上載的聖經辭典中找到了答案,《創32:29》記載:「你的名字以後不再叫雅各伯,應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搏鬥,佔了優勢」。我在這刻實在太興奮,不自覺地囂張起來,Nina 提醒我說:「不要驕傲呀!… 神父剛才不是說…」我只是太偏愛這電子聖經,罪惡攸然而生…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