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5日星期日

十誡

今個主日的讀經是十誡,十誡是上主在西乃山上頒佈的,我是於2005年8月攀登西乃山,對於這次朝聖的經歷,我的感覺很模糊,有點如幻似真,不知怎樣形容。伍修士在3月8日的網誌中談到「清晨的日光」,他說:「看到日光,很容易使人精神、舉心向上」,這正是我在西乃山上看見太陽在水平線上躍升時心中的感受,他又引用《若望福音》說:「在聖言內有生命,這生命是人的光。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決不能勝過衪」(若1:4-5) ,真的很有意思。

在剛過去的星期一我參與聖經課堂,吳神父講論的主題是西乃山,原來西乃山是上主首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公開地顯現給猶太人的地方。在曠野裡的以色列民雖然只聞上主的聲音未見其貌,總比藉司祭、民長、先知們才得知上主的話語更為直接。上主向梅瑟說:「我要在濃雲中降到你前,叫百姓聽見我與你談話,使他們永遠信服你。」梅瑟遂向上主呈報了百姓的答覆 (出 19: 9) 。及至救世主降生,耶穌也曾在山上開口教訓群眾,這就是有名的「真福八端」(瑪 5:1-12) ,是在加里肋亞湖邊的山上發生的,這不禁令我想起聖奧思定的名句:「新約隱藏於舊約裡,舊約顯露於新約中」。

在描述天主顯現的章節中,我感受至深的是,「角聲越響越高;梅瑟遂開始說話,天主藉雷霆答覆他」(出19:19) ,不同的是天主在西乃山上藉流星答覆了我,大家侃侃而談,不是語,也不是言,是聽不到的語言 (詠19:3-4) ,我不清楚我在這境界中逗留了多久,隱約記得至少有十顆流星在眼前掠過,我最後看見的是一顆非常光亮的流星,它拖著兩條長長的尾巴,接著我開始聽到駱駝的叫聲、看到店舖的燈光,在到達山腰的駱駝站,我才發覺自己淚流滿面,有點狼狽不堪地在駱駝背上走下。

上主頒布的十誡 (出 20:1-17) ,相傳這塊石版約一尺高,十誡分別刻在左右兩邊的石版上,右邊的是第一至第四誡 (愛主的誡命),左邊則是第五至第十誡 (愛人的誡命) 。愛主的誡命較詳盡,計有146個字詞,愛人的誡命雖有六誡,卻只有26個字。十誡合共有176個文字,使用了120字母。左右兩邊是不均稱的,也特顯了愛主的誡命是不能推搪,比愛人的誡命更重要。四旬期提醒我們要真正聽從上主的話,遵守祂的盟約,「你們在萬民中將成為我的特殊產業。的確,普世全屬於我,但你們為我應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出 19: 5-6) 。